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GY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20**年4月至20**年3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**年02月27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1.
删除
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(54页)——“格式3投标报价表”中的“2.分项报价表”;
同时修改其他相关内容:如1.开标一览表里提到的分项内容;
2.原招标文件中关于“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”——更正为“20**年3月31日08点30分(北京时间)”;
3.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(38页)“1.1——更正为“甲方”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。
注:凡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条款均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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